“十三五”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部门分工

2021-07-07 15:37:35 287

一、低碳引领能源革命

 

  (一)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。

 

    1.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,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。到2020年,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%,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%。(负责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。未明确牵头单位的,由所列负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,下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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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 2. 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/千瓦时以内。(牵头单位:能源局 参加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国资委)

 

  (二)大力推进能源节约。

 

    3.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,合理引导能源需求,提升能源利用效率。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,强化节能监察。(牵头单位:发展改革委  参加单位:国务院有关部门)

 

    4. 推动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。(负责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中直管理局、国管局)

 

    5.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,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。健全节能标准体系,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,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,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。(牵头单位:发展改革委  参加单位:国务院有关部门)

 

  (三)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。

 

    6. 积极有序推进水电开发,安全高效发展核电,稳步发展风电,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,积极发展地热能、生物质能和海洋能。到2020年,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.4亿千瓦,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,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,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,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。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,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,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。(负责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林业局、能源局、海洋局)

 

  (四)优化利用化石能源。

 

    7.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,2020年控制在42亿吨左右。推动雾霾严重地区和城市在2017年后继续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大幅削减散煤利用。加快推进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,积极推进工业窑炉、采暖锅炉“煤改气”,大力推进天然气、电力替代交通燃油,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。(牵头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  参加单位: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部、国资委)

 

    8. 在煤基行业和油气开采行业开展碳捕集、利用和封存的规模化产业示范,控制煤化工等行业碳排放。(负责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能源局)

 

    9. 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、煤层气、页岩气,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,到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%左右。(负责单位:发展改革委、国土资源部、能源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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